【纯电续航≥43km,能耗进一步收紧,插混车免征购置税要求调整】日前,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386.1-2021)等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第172号公告)将调整如下技术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动乘用车纯电续航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43km,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70%;电量消耗模式的电能消耗量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0月1日前,按新标准测试且满足第一、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动乘用车,可纳入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