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奖1万#【海南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措施延续至年底】据悉,海南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奖励总量。奖励申报仍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 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李依霏)2021年4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印发了《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措施包含今年1月1日起,在使用环节,对在我省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者给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5月29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省工信厅6月15日起正式受理奖励申报。政策公布实施以来,我省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和推广形势持续向好,仅今年5-9月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2.4万辆。截至9月底,今年我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2万辆,同比增长139%,总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考虑到9月2日2.5万个奖励总量指标已用完,随着白沙、琼中、东方等多个市县相继出台本地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第四季度我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推广还将迎来加速。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切实降低消费者综合使用成本,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延续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的通知》,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奖励总量。凡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继续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进行奖励申报。奖励申报仍按《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1〕1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省工信厅新能源汽车处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前应与汽车销售企业充分确认提车、预计完成登记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而导致无法享受综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