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试驾车当新车卖,路特斯致歉
近日,#路特斯#发布《关于深圳李先生车辆交付投诉的声明》,就工作中出现的管理疏漏和人员失职予以致歉。路特斯表示,原本要交付给李先生的车辆确实已有上险记录。在此之后,路特斯随即终止了车辆的交付,并将车辆封存在门店,并未将车辆交付给李先生。不过,路特斯还表示,不会将试驾车作为商品车向用户交付。同时,路特斯官方多次向李先生致歉,目前已达成和解。
此前,一位来自深圳的路特斯车主李先生将路特斯投诉到了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原因是他在5月8日购买的路特斯Eletre新车疑似一辆试驾车。在李先生看来,路特斯将试驾车当新车卖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李先生要求路特斯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退一赔三”的处理,即退还车辆实际支付金额96.48万元,并赔偿三倍罚款289.44万元,共计385.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