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市直、各县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8名人才到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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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市直、各县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8名人才到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聘计划
计划公开选聘8名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计划
六安市市直及所辖县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9月及以后出生);
(六)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七)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试用期内或服务期限未满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8日在六安市发改委网(https://fgw.luan.gov.cn)、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luan.gov.cn)发布选聘公告及岗位表。选聘工作过程中其他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六安市发改委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公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插入电子照片,双面彩色打印);
3. 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准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4.开考比例。本次公开选聘需形成竞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选聘岗位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由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上午 9:00—11:00,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六安市发改委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考生自行访问查询。(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名现场扫码缴费。
(四)面试
入围面试名单,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在六安市发改委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五)合成总成绩
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公式:《综合应用能力》成绩×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拟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在“六安市发改委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选聘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间拟选聘人员缺额的,由市发改委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人社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试用期满,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和编制部门办理入职、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公开选聘人员原财政拨款性质保持不变。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发改委会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公开选聘有关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六安市发改委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3.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79727(市发改委办公室)
0564-3376209(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4-3377116(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1.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