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余瀛波 近两年,各种体积小巧、外形时尚的电动滑板车、独轮电动车、平衡车等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其质量安全状况如何,国内目前尚无相应标准。北京市消协今天发布的电动滑板车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测试的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2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骑行时风险较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通过此次测试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刹车制动性能差。经测试,20个样品中除1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刚好为4米外,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
测试报告指出,刹车制动性能是消费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参照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而试验中有的电动滑板车的干态制动距离已达到8~9米,骑行时风险较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报告认为,电动自行车车轮直径约为35~60厘米,电动滑板车车轮直径约为20厘米,因此电动滑板车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制动距离较长,如果制动性能差,骑行时刹车不灵,在骑行中特别是高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使用者造成人身伤害。
本次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还包括:车速过高。经测试,20个样品中,16个样品行驶的最高车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
测试报告认为,电动滑板车因车轮直径较小,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故在高速骑行时刹车制动系统不能保证遇到紧急情况或险情时安全制动,车速过高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对骑行者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除上述两项严重安全隐患外,此次测试中还发现:电动滑板车样品缺少说明书或说明书明示内容不全,比较试验20个样品中2个样品缺少说明书、1种商品的说明书未标注具体数值;蓄电池容量明示与实测差距较大,此项指标有2种商品差距较大。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电动滑板车(类似产品还有平衡车、独轮电动车等)行驶时速过高,刹车距离普遍过大,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这些新兴电动行驶工具,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该负责人强调,电动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进行娱乐性的活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北京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如购买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等电动行驶工具不是作为娱乐、竞技等用途,而是用于交通出行的话,请勿购买;如果已经购买了上述行驶工具,安全大于一切,请不要用于公共道路交通。
同时,北京市消协还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