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部分媒体发布了新能源车企骗补的有关报道,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也于近日收到了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报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资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上均涉及到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道和通知内容
报道称:公司申报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中,有780辆车列为"有车缺电",有306辆车列为终端用户闲置。
通知要求,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2013-2015年问题车辆信息,核实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公司核实情况
公司已关注到国家财政部于2016年9月8日向外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清查做了初步通报。经核实,通报中未涉及本公司。
经过认真核实,本次780辆列为"有车缺电"类新能源车为公司2013-2015年销售给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交")车辆,均为带动力电池的整车形态,完全符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车辆购置的批示要求;完全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车型目录》。以上车辆的动力电池均为在线装配、整车形态生产入库,整车形态交付合肥公交公司;财政部海南专员办现场核查车辆认定了整车均为带电状态,车辆无异常情况。以上车辆生产销售贯彻了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合肥市是国家首批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试点城市,公司在其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的示范形象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因为采用"电池融资租赁模式",78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整车和电池分开签订合同,电池发票由电池厂家直接开具给公交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合肥公交公司分别向我公司和电池厂家支付扣除中央财政补贴的车款及电池款。
本次306辆列为终端客户闲置车辆均为公交企业客户购置的电动公交车辆,经进一步确认,目前均已投入运营。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1、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正式处理处罚决定,公司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内容,并已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争取有利结果。
2、公司将继续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以更优异的产品和服务争取竞争优势,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做出应有贡献。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跟进该问题的后续处理,并及时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