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彻查“骗补”和补贴“退坡”的同时,为继续推动新能源车发展,一项新的积分制度开始征求意见,其核心内容是每家车企的“平均油耗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将并行管理,并允许有条件抵偿。
昨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意见上报截止期为10 月20日。这正是工信部高层此前所透露的重要政策方向,即“建立企业平均油耗积分与新能源车积分相挂钩的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加快新能源车的 生产和推广”,来调整和完善现有补贴政策。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此前也曾表示,通过积分交易机制,可借助市场力量激励和倒逼企业,把更多资源投到产 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根治部分企业的补贴依赖症和骗补行为。
对于征求意见稿,国内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国轩高科的董事方建华表示,此举意味着政府对新能源车的扶持思路正从财政补贴为主,转向财政补贴与市场调节合力推进,最终则将通过市场的倒逼机制,推动国内新能源车产业摆脱低端化,加大技术创新。
乘用车管理“两目标”
按照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将对境内销售的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进行两个项目的考核,即乘用车企业的平均油耗及新能源车生产情况。这里的“乘用车” 包括传统能源乘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而新能源乘用车则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 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
工信部解释称,将就上述两项积分建立信息平台,推动车企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积分交易。例如,企业当年生产或进口新能源乘用车的,将产生一定的新能 源车积分;对境内传统能源乘用车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五万辆的车企,将就新能源车积分设定年度比例要求。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平均油耗积分,若实 际平均油耗值低于达标值,即产生正积分,高于达标值则产生负积分。
平均油耗积分为负的车企将受到惩罚。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油耗负积分未抵偿企业,暂停受理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 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暂停部分高油耗车型的生产,直至企业年度预期产生的油耗正积分可以平衡其未抵偿的油耗负积 分。同时,对新能源车负积分未抵偿的企业,暂停其部分高油耗车型的生产。
显然,一旦企业因此停产,其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而令不少企业为难的是,单纯发展传统汽车,已无法达到2020年国家第四阶段燃油限值标准。
设两年政策缓冲期
对一些真正看好新能源车的企业而说,积分新政给出了两年的缓冲期。征求意见稿指出:“2016和2017年度,对新能源车积分比例不做考核;2018至2020年,新能源车积分的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2020年以后的比例要求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