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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能源汽车 重庆市5家车企获国家补助3.7亿多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3  浏览次数:337
核心提示:7月28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根据近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十九批)用于预拨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
7月28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根据近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十九批)用于预拨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市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预拨补助资金3.7785亿元。

此次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包括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这对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速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另据了解,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产品型号CKZ6116HNHEVA5、CKZ6126H

NHEVB5)、纯电动客车(产品型号CKZ6680CHBEV、CKZ6800CHB

EV)、纯电动城市客车(产品型号CKZ6680HBEV、CKZ6851HBEV)和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型号YZ6410BEV1)

共计7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日前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第71批)。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称,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如果想享受财政补贴,须购买《目录》中的车型,车型的增加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有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35款车型进入《目录》。

记者 张亦筑 实习生 高涛

来源: 重庆日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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