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E电园】未来4年德州建设14000个公共充电桩 促进电动汽车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次数:218
核心提示: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发展规划,到2020年,德州计划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座、充电桩14000个,其中中心城区充电桩为300
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发展规划,到2020年,德州计划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座、充电桩14000个,其中中心城区充电桩为3000个。22日,《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出台,以完善配套设施,促进电动汽车发展。

根据规划,德州纳入全省重点区域发展目标,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到2020年前,德州将以德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充电站22座、公共充电桩3000个,形成布局合理、便捷实用的充电服务网络。

其中,以东风路、天衢路、大学路为东西方向主干线,解放中大道、晶华大道和德兴大道为南北主干线建设城区充电圈,规划建设充电站10座。在开发区及与中心城区连接干道,规划建设快速充电站7座,满足区际充电需求。重点在会展中心、公交公司驻地等公交车停车场,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5座。重点在新华路、东风路、三八路等商圈商场超市、休闲场所,减河湿地公园等旅游场所,居民中心等文化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3000个。

建设充电桩将获财政支持

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配备一座公共充电站,建设充电配套设施的企业,将享受财政和价格支持。22日,我省出台《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解决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遇到的一些问题。

《办法》提出,在用户居住地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在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环卫、物流等单位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以及具备条件的停车区域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已建(含在建)的公建类项目、住宅小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结合旧城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给予支持。德州市也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在价格支持上,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新能源车将占公务车一半以上

今后,电动汽车的应用领域将逐步扩大,根据全省要求,今后德州市每年配备更新的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要占到一半以上。《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提出,今后将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持续推进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大力推动电动私人乘用车推广应用。

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和规模。“十三五”期间,新增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0%、70%、100%,我省新增道路运输车辆形成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

结合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时,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的车辆配备更新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省级和市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2016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50%以上。

继续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等措施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必要的便利。

记者 潘晓泉 
 
 
[ 新能源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