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E电园】福州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可申领补助 运营不少于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1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昨日,市发改委印发《福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将对运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昨日,市发改委印发《福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将对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私人自用)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标准为直流快充桩495元/千瓦、交流桩150元/千瓦。

《细则》所涉及的充电设施是指经福州市辖区内发改部门登记备案,并由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运营管理办法要求,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国产充电设施。
 
 
 
[ 新能源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