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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 2016年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汇总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1  浏览次数:637
核心提示:通过统计梳理发现,2016年去年国内外共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35起,涉事车辆共计46辆,行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咬定安全不放松,
通过统计梳理发现,2016年去年国内外共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35起,涉事车辆共计46辆,行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咬定安全不放松,只缘身在行业中。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从年初一直讲到年末,始终是行业关注的焦点。放眼望去,各种新能源汽车安全会议或论坛连续不断,各种安全报告满天飞,各种自媒体安全方面的文章更是层出不穷,所有这些都无一例外的指向了安全问题。
岁末已至,该总结的总结,该盘点的盘点。这里小编就带你回顾一下2016年发生了哪些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以便对全年安全问题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和总体的把握。纵观2016年,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全球共发生35起(46辆)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其中:国外6起(合计6辆),国内29起(合计40辆),很明显国内依然是起火事故的重灾区。

图1 全球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情况 单位:起

一、国外起火事故分析
2016年国外共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6起(合计6辆)。其中,特斯拉MODEL S车型起火4起,位于首位,是国外发生事故较多的车型;其次是宝马i3和欧蓝德PHEV各1起。从动力类型来看,纯电动是国外新能源汽车起火的主流,共有4起,且全部是特斯拉MODEL S车型。

表1 国外起火事故统计


二、国内起火事故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国内被报道出来的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共计29起,总计40辆车,涉及的地区、品牌、车企较多。

表2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统计


(1)年度分布
根据电动汽车百人会8月份发布的电动汽车安全报告统计,2015年国内发生起火事故14起,而2016年全年则高达29起,是去年的两倍之多。这意味着2016年的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事故总量在快速上升!863 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曾表示,新能源汽车自燃火灾次数随产销量而增长,粗略统计,平均每1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发生火灾次数为50次,推算到2020年如果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时,火灾事故将达到250次。也就是说未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也会进一步爆发出来。

图2 2011年-2016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趋势 单位:起

(2)月份分布
从月频次来看,上半年月均1.83起,下半年月均3起,全年月均2.4起,可以看出下半年事故明显增多。从月份分布来看,7月、9月和10月发生的起火事故最多,其中7月发生事故5起,其次是9月和10月各4起,然后是6月和11月各3起,其余月份发生的数量介于1-2起之间。值得一提的是,12月份未见有电动汽车起火事故爆出,即使有也许会延迟也说不定。

图3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月份分布情况

(3)地区分布
分地区来看,29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涉及到了16个城市。依据数量可以划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北京和深圳,各发生了4起事故;第二梯队包括南京、上海、天津和梅州,其中南京、上海和天津各3起,梅州2起;第三梯队含有10个城市,诸如宝应县、成都、青岛等城市,均为1起。

图4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起

(4)车企分布
分车企来看,涉及到明确企业的有13家。从事故次数来看,第一梯队包括宇通、五洲龙、比亚迪和众泰,各发生了3起事故;第二梯队为福田、江淮、南京金龙各2起事故;其余6家企业属于第三梯队,各发生一起事故。

图5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企业分布情况 单位:起

从起火车辆数量来看,长安以8辆的规模领衔榜首,从原因来说,这并非长安车辆本身的错,主要是受到运输车辆起火波及所致,由此可见,运输环节同样存在安全隐患。第二名是南京金龙,共有5辆车起火,主要原因在于受南京地区暴雨天气影响,车辆电瓶浸水引发起火,这说明电池防护等级仍需提高。第三名由比亚迪、五洲龙、宇通和众泰4家企业并列,均有3辆车起火。

(5)品牌分布
分车型品牌来看,较为明确的车型18个,涉及24起事故、35辆车。第一名为五洲龙,发生了3起事故;南京金龙、唐、宇通和云100各以2起事故并列第二名;其余13个品牌各发生了1起事故;最后未披露品牌的有5起事故。

图6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品牌分布情况 单位:起

(6)领域分布
分领域来看,客车领域共计18起起火事故,占比62%,是电动汽车起火事故的主力;其次是乘用车领域,共有10起事故,占比35%;最后是专用车,仅有1起事故,这也和专用车并未大规模放量有一定关系。

图7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分领域情况 单位:起

(7)动力类型分布
从动力类型来看,纯电动汽车是起火事故高发的车辆类型,占比高达79%;其次是油电混合动力占比10%,然后插电式混合动力7%,最后未披露动力类型的占4%。

图8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动力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起

(8)原因分布
从起火原因来看,由自燃引发的事故最多为9起,占31%,可见由动力电池原因导致的自燃仍是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的首要原因;其次是由于零部件故障造成的起火事故6起,占比21%;再次是由于充电和浸水所致各占比10%。

图9 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原因分布情况 单位:起

综上分析,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呈现如下特征:
1、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呈快速上升趋势;
2、起火事故涉及的地区分布增多,这和多地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着一定的联系;
3、起火事故涉及的车型品牌和车企分布广泛;
4、客车领域属于起火事故高发区域,其次是乘用车领域起火事故逐渐增多,也许和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的爆发有着联系;
5、纯电动动力类型是起火事故的主力;
6、起火事故原因复杂化,但由电池问题造成的自燃事故依旧是主要原因之一。

三、结语
新能源汽车的安全却始终贯穿于行业的发展之中,需要时刻警惕与重视,容不得丝毫松懈。就在2016年底,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深入贯彻2016年7月6日马凯副总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议精神,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管。
同时,五部委也着手展开新能源车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彰显出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重视。
纵观2016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十分突出,尤其是国内共计发生了29起事故、40辆车,已经超过2009-2015年事故总和!数量之多可谓令人触目惊心,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已刻不容缓,需要政府、整车企业、电池企业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协力合作、共同推进。以上,我们简要回顾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希望藉此为行业安全再次敲响警钟。
天堂向左,地狱向右。安全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就是它面临的十字路口,搞好安全,产业向天堂而行;搞不好安全有可能是将产业推向深渊地狱。
最后,只说一句话。让我们一起大声的喊出我们的口号:“搞安全我们是认真的”。

附录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装[2016]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相关行业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新能源汽车正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和关键时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安全问题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各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各有关生产企业要根据2016年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7月6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问题,把保障安全放在工作首位,把握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整车产品负总责。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从研发制造、运行监控、维护保养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确保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一致性。
(一)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产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技术保安全,努力开发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产品。要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把控零部件质量,并对零部件质量问题负责。要严格车辆出厂检测,确保生产一致性和整车质量安全。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客车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所有新生产的新能源客车暂按《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见附件)的要求执行。
(二)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生产企业要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与用户充分沟通并签订保密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新生产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安装车载终端,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按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国家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地方监测平台。企业监测平台应设置与国家监测平台接口,接受国家监测平台的监督抽查,在接到国家监测平台实时数据调用指令时,应当按指令要求将对应车辆的相关安全状态信息上传至国家监测平台。生产企业要合理设置整车及电池安全阈值,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关键系统运行参数,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整车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免费提供车载终端、通讯协议等相关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及时通知用户说明远程安全监测的必要性,争取逐步纳入监测平台。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监测数据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出售等。
(三)提高售后服务能力。生产企业要信守产品质保承诺,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售后安全运行档案制度,做好新能源汽车定期安全检查、保养等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动力电池、线束和连接器在内的高压系统的检查维护。严格执行新版充电接口、通讯协议国家标准要求,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要满足新版充电接口和通讯协议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要提供免费改造升级服务,提高充电互通性和安全性。
(四)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生产企业要会同运营企业、销售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抽样核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对发生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的产品,按照要求开展调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对存在设计缺陷的同类产品要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启动调查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组,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生产、运营等企业对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等运行状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早期推广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二)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实时接收来自车辆生产企业转发的本辖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整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地方监测平台应设置与国家监测平台接口,接受国家监测平台的监督抽查,在接到国家监测平台实时数据调用指令时,应当按指令要求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监测平台。地方监测平台建设参照《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国家标准,不得在国家标准之外随意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同时应当做好地方监测平台数据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制定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方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宣贯。新能源汽车发生起火等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组织专家和相关企业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结果要及时上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主动公开。
三、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作用
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组织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水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完成评价报告;根据需要推荐、组建专家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行业学会要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设计水平和用户科学合理使用知识。标准化机构要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研究力度,加快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安全标准宣贯和应用评估。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监测平台、地方监测平台的监督,加强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对于存在未按规定建立监测平台、发生车辆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或车型,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1月11日

附录2:
逐条解读工信部新能源车安全监管通知
一、《通知》基本要求有三个方面
一是企业层面。要求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提高售后服务能力,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
二是地方政府层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监测平台,以及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三是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完成评价报告;根据需要推荐、组建专家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等。
二、当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
从 《通知》附件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目前的重点是6米以上大中型电动客车。具体分为:于6m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整车产品负总责。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从研发制造、运行监控、维护保养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确保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一致性。具体工作有:
一是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监测平台;三是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四是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
四、新能源生产企业要把贯彻《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当做目前首要任务
贯彻《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具体要求是落实这个工信部《通知》的重要抓手。下面对照《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解读。
1)时间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客车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所有新生产的新能源客车暂按《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
解读:工信部提前将这个标准,按强制标准要求执行了,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对照这个标准条款要求,进行反思,进行改进。
2)对象:车长大于等于6m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解读:对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城市客车的要求是强制性的。
3)关键的热词
①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象。
②热失控扩展 thermal runaway propagation: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热失控的现象。
③热事故信号 thermal event signal:蓄电池系统内发生热失控时发出的信号。
④圆柱电池 cylindrical cell:具有圆柱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⑤方形电池 prismatic cell:具有方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⑥软包电池 pouch cell:具有叠层复合金属箔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解读:6个热词是;两个中心词“热”和“电池”,一个核心词“电池”,可以这样理解,电动客车安全问题起源与“电池”是密切相关的,必须管控“热失控扩展”。
4)电池安全的控制因素
①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象。
②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热失控的现象。
解读:“热失控扩展”起点是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
五、新能源汽车安全主要控制措施
1)防水防尘措施的有效性要求是能通过涉水试验的要求。
2)防火措施的有效性要求有:
①阻燃性措施达到不同的实验要求;发动机舱(若有)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②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具备火灾检测自动报警功能,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号。
③控制系统规定有指标性性要求;车载终端和远程监控配置规定有硬性要求。
④充电安全规定有硬性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的硬性有附录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维修开关和熔断器。应在其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SOC)30%~50%且处于上电状态下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中4.2~4.4的要求。
⑤蓄电池单元按照附录A的热失控测试条件进行试验。
⑥蓄电池包应设有泄压和透气装置,泄压压力不大于50 kPa。
⑦控制系统安全规定有硬性要求;车辆应安装车载终端,并实现和监控平台数据通讯。
⑧车辆碰撞防护要求有指标性要求。
解读:按照标准要求,把措施落实到位,电动客车安全保障可以到位的。
六、提醒注意的事项
(1)最后标准定稿里没有对车身结构要求“全承载结构”。
(2)对电池包内部里没有提要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解读:“全承载结构”比其他结构更安全的说法的科学性,缺乏一定依据;电动包内部要求安装“自动灭火装置”的必要性和充分性,没有得到电池厂家认可。
七、目前我国电动客车基本上能满足标准要求
笔者认真学习了这个标准,结合目前我国电动客车的实际水平,笔者理解是,我国大中型客车生产厂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基本上能满足标准要求。主要是工作做得更扎实些,持续的去做。
目前要加强的工作是企业监控平台与政府监控平台的对接。通过这标准要求测试的客车,使用单位基本上可以放心了。当然对新能源汽车加强管理也是必须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必须的。

附录3: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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