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饶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委等部门制定了《2016年上饶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本级财政补助方案》。根据补助方案,市民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1.4万元。
据了解,此次新能源汽车补助对象是:凡2016年度内在市本级(信州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或个人(个人是指持有信州区户籍或身份证的公民,使用政府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本级单位不在本补贴范围之内)都可以申请市本级新能源汽车补助。享受补助的新能源汽车有: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根据方案,市本级补助标准主要参照同期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进行补贴,消费者购买省级财政不予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市本级财政也不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