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角早报记者孙川
现状:电动汽车发展快,充电设施相对少
16日,东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规划》确定,到2020年,东营将建成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近年来,东营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进展,根据《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东营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1辆,其中,公交客运新能源汽车205辆,行政机关公务及通勤用车41辆,环卫物流等用车59辆,私家车1096辆;东营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0个,由此不难发现,东营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东营市的电动汽车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少,滞后于新能源汽车发展,并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尚未规模成立。
预测:2020年,东营市电动汽车将达到3.4万辆
根据“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累计将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这既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也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高互联互通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规划》中提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预计“十三五”期间,东营市电动汽车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提升,推广应用领域由以公共服务车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私人乘用车为主。
根据东营市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经测算,到2020年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4万辆左右,其中电动公交车达到1055辆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757辆左右,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达到969辆左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用车达到5600辆左右,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25733辆左右。
需求:公共充换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
根据《规划》,东营市将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发展的需要,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专用车充电需求;在个人居住地、工作单位及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和部分公共充电站,满足电动公务用车、电动私人乘用车和部分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
根据《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的总体要求,东营市定义为新能源城市。至2020年,东营市规划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合理布点,并因地制宜选择站点类型与规模,形成中心城区主要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2公里。
结合东营市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到2020年,东营市需建设公共充换电站41座,公交车充换电站7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4座;建设充电桩16550个,其中,居民区专用充电桩8550个,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40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000个。
目标: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公共充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其中,东营市将以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等构建东营市充电设施率先发展区,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1座、充电桩6050个;河口区、垦利区等重点推进区,到2020年,将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0座,充电桩10500个。
东营市将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基本充电需求。
社会公共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高速及国省道平均服务间距小于30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挖掘自有场站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相结合,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车桩匹配的充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