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财政近日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广西5家企业的15款车型予以奖励。
新能源汽车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新兴产业,代表着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提高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推进全区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51号),自治区财政对广西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以及推广应用予以支持,包括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予以补贴、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产品予以奖励、对新能源汽车公共平台建设予以补助等。其中,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6款车型,奖励300万元;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款车型,奖励200万元;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各2款车型,分别奖励100万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款车型,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