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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以后再开无牌电动代步车,小心影响你贷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4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济南市3月上旬开始的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严查仍在继续。23日,济南交警再次表态,对电动三四轮车会像查酒驾一样进行常态化查处,并
济南市3月上旬开始的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的严查仍在继续。23日,济南交警再次表态,对电动三四轮车会像查酒驾一样进行常态化查处,并且祭出了大招:将整治行动查处的违法驾驶人信息记入公安交通管理征信管理系统,未来还将纳入社会征信管理体系。这就意味着,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上路不再只是一项交通违法,而且还可能影响到违法者的办卡、贷款等一系列社会活动。



近日,在济南街头,一辆电动三轮车严重超载。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左庆 摄

违法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公安征信系统

3月9日对于济南市的电动三四轮车主和销售商来说堪称分界线,在这一天,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的部署,交警部门在济南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行动。随后,工商等部门也加入行动,一时间,路面上电动三四轮车的数量急剧减少,市面上此类车的销售厂家也从此前的门庭若市变得门可罗雀,基本没了买卖。

23日,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段富勇表示,针对此类车辆的查处,不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需要牌证,更是因为它们高发的违法行为已经在危害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济南市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45起,死亡80人,受伤43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4200元。今年以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般程序事故86起,死亡12人,受伤8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670元。

据了解,对于查获的非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民警除依法暂扣外,对于驾车人也按照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与此同时,济南交警更是推出了新的治理大招:将查处的非法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信息,记入公安交通管理征信管理系统。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公安交通管理征信管理系统目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主要录入的是无证驾驶、酒驾、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的信息。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公安交通管理征信管理系统也将纳入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那时,驾驶无牌非法电动三四轮车上路的后果,就不单单是交通法规的处罚,而且还会对违法行为人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行为人办卡、贷款等一系列活动。另外,济南还将推动综合治理,交警部门会将在整治过程中查获的非法机动车生产厂家、销售企业、车辆品牌型号等数据,抄告给经信、质监、工商等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以期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58人被行政拘留,139人被一次性扣12分

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路,在3月9日之前,基本上没有济南市民认为这是个事儿。不过,事实证明,这不仅是个事儿,而且还不是小事儿。23日的新闻通报会上,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自从3月9日以来,交警查处中遇到的电动三四轮车品牌达50多种,几乎没有一个在工信部产品目录之内,也就是说基本全部无法挂牌。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肯定是无牌的,如果是没有驾驶证的市民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处罚不可谓不严厉。

对于拥有驾驶证的市民驾驶此类车上路,处罚同样严厉,给予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这绝不是玩笑,在行动开始之初,济南历下交警就曾查处一名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上路的“90后”女司机,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其驾照,更为悲催的是,这名女司机刚取得驾照不满一年,尚在实习期,因为被记满12分其驾照也面临注销,需要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部考试才能恢复。



“90后”女司机的遭遇不是个例。王宏斌介绍,从3月9日市公安局启动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截至3月22日,两周的时间,济南全市已经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897辆,分别停放在各区的违法车辆停车场内,目前尚无车主处理完违法行为领回被扣车辆。此外,在查处行动中,已经有58人因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行政拘留,139名持有驾照的车主因为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市面常见三四轮车基本全部无法挂牌

王宏斌介绍,对于包括老年代步车在内的电动三四轮车,因为它们按照现行标准已经属于机动车,但又不在工信部产品目录内,无法挂牌,交警部门对其有个专门的称谓“非法三四轮机动车”。对其总体的整治处罚措施可以归结为“五个一律”。

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凡无法提供正规购车发票、合格证的,一律不予返还。也就是说,被查扣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车主,若想取回,除了需要接受对应处罚外,还需要提供车辆的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购车手续资料;若无法提供正规购车发票、合格证的,交警部门一律不予返还。



扣留的非法机动车,如逾期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对其非法车辆经公告后一律依法处理。王宏斌介绍,这种处理分为两种情况,符合报废标准的依法报废,无需报废的拍卖出售,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对持有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一律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对在查处中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一律追究治安违法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记者对于查扣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涉及的品牌和型号进行梳理,发现涉及的56个品牌的车辆因不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而无法挂牌。这些品牌包括:大阳、富路、力帆、宗申、金彭、乘航、福田、大江等56个品牌、型号。其中电动四轮车20种,电动三轮车36种,而这些品牌及型号已经基本涵盖在市面上所能见到的所有电动三四轮车的品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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