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出台的2017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实施方案,提出按“公共为主、适度超前,快慢结合、城际衔接”原则,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和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建设150座充电站、公共领域充电桩3000个以上。
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在去年建设166座城际快充站的基础上,计划建设22座快充站、88个充电桩,基本建成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快充网络。
加快布局城市快充网络。按站桩适度超前原则,结合公共场所建设城市充电站,计划建设102座城市快充站、712个充电桩。
积极推进单位及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在已建及新建的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3座充电站、2018个充电桩。
按需建设公交车充电站。计划建设23座公交车充电站、182个充电桩。
各地今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目标为:福州充电站19座、充电桩500个;厦门充电站16座、充电桩400个;莆田充电站12座、充电桩300个;泉州充电站24座、充电桩450个;漳州充电站15座、充电桩300个;龙岩充电站8座、充电桩200个;三明充电站15座、充电桩250个;南平充电站24座、充电桩220个;宁德充电站13座、充电桩23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充电站4座、充电桩150个。
为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我省将加强配套政策保障。比如,支持通过PPP模式、发行绿色债券、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方式,拓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适时修订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分类指导价格。同时,推广充电设备责任险和充电安全责任险。(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