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郑州:新建住宅都要有充电停车位 3年后能让10万辆车充上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4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 中国经济导报讯:(赵培玲记者范纪安)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中国经济导报讯:(赵培玲记者范纪安)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高速公路服务区共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到2020年,郑州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年后能满足1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方案》提到,到2020年,郑州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建设原则,郑州市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优先发展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形成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服务设施体系。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充电设施

根据《方案》要求,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15%。

公交、物流、环卫、营运乘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宜按照桩车比1∶2建设。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高速公路服务区共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 
 
 
[ 新能源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