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工作,规范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分配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文件精神,市公共交通局起草了《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配办法》,详见附件),现将《分配办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市民如对《分配办法》存在建议及意见,请于2017年6月2日18:00时前,拨打交通咨询服务热线12328向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反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