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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获18.75亿元新能源汽车合同 在年底之前交付所有货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295
核心提示:05月31日讯,今天,国轩高科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汽新能源)于2017年5月2
05月31日讯,今天,国轩高科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汽新能源)于2017年5月28日在青岛签署《2017年度采购协议》,北汽新能源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87500万元,本合同为合肥国轩与北汽新能源签订的2017年年度供货合同。

国轩高科公告显示,该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为5万套动力电池组(按每月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合肥国轩将在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分批次交付给北汽新能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货物。

据了解,北汽新能源自2015年成为公司的核心战略合作客户,公司自2017年开始向北汽新能源批量供货三元电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北汽新能源发生交易金额约5673.70万元。

公告称,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41%,因合同采用分批交货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7年,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5月28日,记者前往国轩高科青岛基地参加其4GWh高比能三元电池项目开工仪式,记者看到北汽EC180的车辆整齐排列在国轩高科青岛基地厂区内,不远处就是北汽新能源的生产基地。在国轩高科青岛基地开工仪式上,北汽新能源副总经理魏志刚演讲称:“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基于双方尊重技术、崇尚创新的文化理念,基于为国家、为社会呵护一片蓝天,实现中国智造做大做强的共同责任,具有深度的共识和长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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