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国内最成功的创业案例,甚至被写进了今年的高考语文试题,不少创业者也想在其他共享领域扩展业态。
6月27日,一家公司在西安街头投放了20辆共享电动单车,然而,这些车辆投放不到一天就被当地城管部门“叫停”。城管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不允许投放。
西安街头出现“共享电动自行车”
6月27日上午,微博上有网友发图称,西安高新区出现了多辆橙色共享电动自行车,图片显示,一排橙色的电动车放在路边,在车的尾部印有二维码,用户可以扫一扫二维码下载app使用,与共享单车使用过程很相似。
据一位使用过该电动车的用户透露,首次使用需要缴纳399元押金,后续使用中,5公里以内收费0.5元每公里,5—10公里以内收费0.6元每公里,与共享单车一样,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两种付款方式。
南都记者联系到了运营该共享电动车的公司负责人王刚,他表示公司的确在西安街头投放了共享电动车:“我们一共在西安高新区投放了20辆共享电动车,主要是觉得高新区这里私家车很多,自行车只适合近距离的使用,电动车可以解决10公里左右的中短途出行需求,比人力单车更省力。”
这些电动车是经过专门改装过的,只保留了一个座位,脚蹬设置在了车的后面,“为了安全性”,时速控制在20km。
6月27日,西安高新区出现了橙色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当天被西安城管局“叫停”.jpg
电动单车尾部有二维码,可扫描支付。
王刚还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2017年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称该公司所用的电动自行车是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的产品。
“每一辆电动车都有专人负责维护,充一次电可以跑80公里,为了方便使用,后台会对车辆的电量进行监测,发现需要充电时则会提醒用户暂停使用,随后有工作人员进行充电,我们还在电瓶内安装了GPS定位,这样电瓶和车辆就不会被盗取。”王刚解释道。
出现首日即被“叫停”
然而,这些共享电动车在西安街头摆放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被西安城管执法局“叫停”,理由是“违法占道经营及没有运营资质”。
负责该事的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分局执法监察室主任李宏涛向南都记者解释道:“我们是在巡查中发现了有共享电动车在投放,因为该企业没有运营资质,涉嫌违法占道经营,而且目前西安市对于共享电动车,还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所以我们就先让企业停止投放,已投放的要收回。”
据李宏涛称,目前西安高新区的共享单车已经几万辆,各个品牌的共享单车都在高新区有投放,车辆严重饱和,他们已经让所有企业都暂停投放共享单车,电动单车就更没有空间安置。
投放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所有已投放的车辆已经全部收回.jpg
目前,所有电动自行车已经被收回。
6月2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要加大人行道上机动车日常管控和执法力度,督促运营企业安排足够运维人员管理好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进一步加大对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行为。”
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南都记者查询,今年5月份,交通部曾发布了一份《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上海在今年发布的《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结合本市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本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无独有偶,今年3月份,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在北京被交管部门“叫停”,在通州、朝阳区发现的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责令投放公司限期收回车辆。
4月21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写道:“考虑到安全隐患大,北京暂不发展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为电动车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比较大,速度很快,目前西安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李宏涛对南都记者说。
采写:南都记者 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