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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2380款车型未进“产品公告”的背后原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浏览次数:204
核心提示:如果让你给价格、性能、配置、安全等买车考虑因素排个位,安全能排到第几位?第一位?最后一位?电动客车安全标准,新能源汽车事故
如果让你给价格、性能、配置、安全等买车考虑因素排个位,安全能排到第几位?

第一位?最后一位?

电动客车安全标准,新能源汽车事故
如果把这个排位放到与自燃、起火等安全事故一起出现的新能源车里,安全又是一个什么位置呢?

6月23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公告>内部分车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到,按照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于未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检测报告的车型,拟在297批《公告》中予以暂停。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客车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所有新生产的新能源客车暂按《条件》的要求执行。而上述《通知》所说的《公告》则是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如果企业生产车型想要进入《公告》,技术条件方面只有符合《条件》相关规定,才能准许进入。”莱茵检测项目工程师皮亚辉对记者表示。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通知》暂停的车型共有2380款,主要涉及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等,共涉及109家新能源客车企业,几乎涵盖国内所有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其中,涉及100辆以上车型公告被暂停的企业多达7家。

这意味着,所涉企业如果不能按时补交《条件》检测报告,那么这2380款新能源客车将无法进行销售。

对此,皮亚辉认为,“多家车企都未提交《条件》的检测报告,一方面是因为《条件》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的测试很多,企业需要花时间去完成这些测试,另一方面也有技术原因。”

据悉,《条件》所涉及的具体测试项目包括整车部分、新能源部分、零部件部分以及碰撞部分。

而对于此次被暂停的车型,皮亚辉表示,“企业向有关部门提交《条件》所需的检测报告后,仍然可以再次进入《公告》。”

实际上,电动客车想要进入工信部《公告》,除要提交《条件》所需的检测报告外,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数据监控、效果评估和安全监管提供支撑的《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也被设为进入《公告》之前的“一道门槛”。

层层政策背后,是因为近年来新能源客车事故似有增长态势,关于安全方面的考量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电动汽车安全报告显示,2015年,国内发生电动汽车起火事故14起, 2016年全年则发生29起,而在这29起事故中,客车事故共计18起,占比达62%,是电动汽车起火事故的“主力”。

业内曾有预测称,新能源汽车自燃火灾次数将随产销量而增长,粗略统计,平均每1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发生火灾次数为50次,预计到2020年,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火灾事故将可能达到250次。

在近日举办的青海锂产业高峰论坛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执行副理事长欧阳明高表示,“目前,行业内通过研究各种材料的热稳定性,测试分析找到各种材料的热稳定性特性,在电池设计阶段就预测它的热失控特性,从而可以避免热失控扩展,进而避免事故发生。”

此外,针对此次《通知》暂停2380款车型,业内还有观点认为,这是否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要迎来第二轮“严打”,值得关注。

因为,就在上述《通知》发布的同一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直指新能源汽车推广存在的问题。其中披露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偏高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闲置情况。在一天内,国家多个部门都着重提及新能源汽车,也让业界对此十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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