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早间,东方精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于2017年7月14日在北京市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签订了2017年度动力电池战略采购合同。福田汽车承诺在2017年内向普莱德下发5,500台商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采购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精工6.42%的股份,因福田汽车与北汽产投构成一致行动人,福田汽车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合同的签订属于关联交易。
东方精工表示,本次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9.5亿元,占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的61.97%。采购合同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福田汽车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公司,在国内电动汽车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普莱德与福田汽车签订2017年度动力电池采购合同,有利于双方达成多层次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普莱德的市场竞争优势。
另外,东方精工7月15日发布2017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7年1-6月净利润为1.30亿元~1.52亿元,上年同期为4473.14万元,同比增长190.00%~240.00%。
公司表示,做出上述预测,是基于以下原因: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上半年同比去年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但增长幅度较预期有所下降,主要因素是:主要受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退坡,以及各地方补贴政策未及时落地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电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订单相应减少,导致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业绩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