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四轮车应该如何管理?
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不仅要找到合理的方法,还要做到不损害消费者和厂家的利益。
这一点,各大省份都应该向山东省看齐。
山东成为电动四轮车的大省,不仅在于它具备众多的四轮车企业,还在于它在新能源车道路管理方面也做出了十分有效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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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凡无法提供正规购车发票、合格证的,一律不予返还。
二是扣留的非法机动车,如逾期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对其非法车辆经公告后一律依法处理。
三是对持有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一律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
四是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五是对在查处中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一律追究治安违法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看一些数据:济南交警开展常态化执法以来,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897辆,58人因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行政拘留58人,139名持有驾照的车主因为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被暂扣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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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内违法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明显减少,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并出现市民要求销售商退货、销售商请求政府协助其向生产厂家退货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企业相继转型的局面。
对于机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乃至对于所有电动四轮车的管理,都需要最好一下两点:
1、因地制宜,不同城市的道路情况,交通环境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最好应对措施,不能盲目,更不能脱离实际。
2、以人为本,管理电动四轮车会涉及消费者,经销商,厂家等各方面的利益,所以必须要将同时考虑各方感受,将利益达到最大化,这样方可促进发展。
总之:“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济南一以贯之的管理方针为交通肃清了乱象,可谓一针见血,而我们也能看到政府对于机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政策十分利好,政府对于四轮车用户利益的重视度也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