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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加快推进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称,创新完善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
《加快推进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称,创新完善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对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电气化铁路用电,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执行大用户直供电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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