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8号)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为做好本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指南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一份),按照下表要求的时间送达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我委将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完成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预申报书不需再取回;对未通过审核的,我委将通知申报负责人,退回预申报书。(注: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联系人:曹飞宇,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各重点专项材料送达时间要求及联系人如下: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