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标准终于落地。昨日,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2017年海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三类新能源汽车
纳入补贴范围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我市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者,非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买单位,南通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外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买者。
享受我市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5年内不得转让,新能源客车及专用车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
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资金由我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非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则由我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
财政补贴资金大幅缩水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今年我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大幅降低。
去年,纯电动乘用车我市最高补贴2万元,今年下降至90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去年补贴1万元,今年5000元。对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下降幅度也较大,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去年最高补助8万元,今年3万元;纯电动客车去年最高补助15万元,今年仅为5万元。
分析人士指出,今年降低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并提高了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条件,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转型,有利于国内电池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从补贴扶持向市场化推动的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可持续发展。
私人购买新能源
乘用车动力不足
补贴政策的退坡会否影响新能源汽车在海门的销售?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影响肯定有,但一直以来,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动力不足。
据了解,2015年、2016年,我市对新能源汽车也实施了财政补贴,而且补贴标准比较高,但私人领域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并不多。去年,全市仅有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辆纯电动乘用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今年也仅有两位市民向运管部门咨询了相关补贴政策。随着补贴标准的降低,在短时间内,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增长速度将进一步放缓。
之所以新能源汽车普及难,主要是因为基础设施不完善、价格与传统汽车相比显得较昂贵。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全市已建成的充电桩还不多,充电站仅有一座。与加油站相比,充电设施相对滞后。另外新能源汽车价格较贵,即使给予财政补贴之后,售价仍在20万元左右。20多万元的车,不具有普及性,与普通汽车相比,更没有价格优势。
不过,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只是需要走的路还很长。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尤其是工信部已经启动了燃油车退出时间表的研究,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更加市场化。市场的充分竞争,必将带来新能源汽车技术革命,与传统汽车一样,其技术成熟度和性价比将更加平民化,届时新能源汽车也将迎来普及的新时代。(吴永生 陈华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