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8日),来自重庆市交巡警总队的消息,近日公安部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新号牌以绿色为主色调,号码由5位升为6位,工本费仍执行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据悉,重庆自2014年至2017年9月共登记注册新能源机动车12177辆,其中汽车12168辆。重庆首张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将于11月20日发放,目前,全市共有9个车管所可办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
新号牌以绿色为主色调 号码由5位升为6位
据介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超过100万辆,达到101.8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82.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9.3万辆。
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2016年起,公安部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设计和试点工作。根据网络投票和征求意见情况,最后选定得票率最高的式样作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
新号牌式样体现“绿色、环保、科技”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采用新式样、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的防伪技术,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
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新号牌管理发放更加规范、阳光透明,号牌制作应用全国统一的生产管理系统,新号牌签注唯一的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处假牌假证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号牌发放应用全国统一的选号系统,所有号牌号码统一监管、统一发放,保证公开公正发放。
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增加一位,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编码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另外,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已有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重庆为第二批
据悉,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目前,5个城市已发放新号牌7.6万副,试点进展顺利、效果良好。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个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基础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福建福州、山东青岛、河南郑州、广东中山、广西柳州、重庆、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1至2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
据了解,新号牌启用前,各地公安机关需要配备专用制作设备、升级交通技术监控、升级信息管理系统、调整工作制度流程。同时,还需要相关部门同步调整税收、保险、停车、公路通行等配套管理服务,保证群众更好享受便捷服务。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新号牌推广应用准备,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确保新号牌质量严格保障、发放公正公开、服务配套到位。
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号牌 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
据悉,为方便群众申领、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车辆登记、号牌发放,保证新号牌推广应用取得便民利民惠民的实效。
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号牌。新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将全部核发新号牌。群众可通过计算机随机选号、网上自编自选方式选号,其中,计算机随机选号实行“50选1”。
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新号牌。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号牌。为避免集中换牌导致的拥挤排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开通“网上预约换牌服务”,提供网上预约选号、网上预约换牌时间和地点等服务,群众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办理换发号牌。
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为方便群众申领、安装新号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设置号牌现场制作点,提供号牌免费安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要求。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前后号牌所有安装孔都要安装固封装置。
另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将密切与交通、住建、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协商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配套出台优惠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
据了解,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超过500万辆。
附:重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有关事项
注册登记
一、办理地点
一分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89号
二分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46号
三分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天龙路11号。
四分所:重庆市万州区外贸路75号
五分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聚龙大道56号
六分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二组
七分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西段204号
八分所:重庆市合川区荣军路
九分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南北大道699号
二、所需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等资料,
(三)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与《公告》数据比对;
(四)查验机动车。
(五)确定号牌号码,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转移登记
一、办理地点
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二、所需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等资料。
(三)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核查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四)查验机动车。
(五)重新确定号牌号码,核发机动车号牌或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