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两部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 第56号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 第5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附件2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附件3 新能源汽车产品撤销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4日 
 
 
[ 新能源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