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2018年3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882款,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4月19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http://www.gov.cn/xinwen/2018-04/08/5280494/files/f01b6442ac4543aab7d07bb499b973ef.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