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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4  浏览次数:559
核心提示: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选聘。
  2.2服务周期:自委托关系确立之日起至服务事项完成之日止。
  2.3比选服务范围2.3.1法律尽职调查: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中国境内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现决定选聘法律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提供尽职调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2.3.2股权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并起草全部合同:协助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投资的谈判工作,包括制定投资意向书(TS),谈判并约定退出机制,设计股权投资方案,参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协议的谈判、起草、修改、审核等法律咨询工作。2.3.3设立合资公司:参与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组建分时租赁合资公司涉及到的法律相关工作,包括谈判、起草、修改、审查等与组建合资公司相关的专项法律文件,起草、修改、审查合资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制度文件(如合作协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3.1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成都或在成都有执业机构,成立5年(含)以上,在成都的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3.2律师事务所从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要求: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新三板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或担任(包括曾担任)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新三板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3.3最近三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6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天府写字楼21楼投资发展部)报名领取比选文件。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日报》和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地在成都或在成都有执业机构,成立5年(含)以上,在成都的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3.2律师事务所从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要求: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新三板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或担任(包括曾担任)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新三板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3.3最近三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7.联系方式比选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天府写字楼21楼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8-8554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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