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21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万帮之星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6日对北京万帮之星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新村4号2区06号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现场有1座烤漆房,烤漆房废气处理装置未正常运行(活性炭量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万帮之星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