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政府《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哈市财政会同哈市工信委等相关部门,启动了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认定和发放工作,现已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首批4户企业生产销售的512台新能源公交车及3台新能源乘用车,兑现市级补贴资金5648.5万元。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进一步推动了哈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发了企业、市民购置新能源汽车意愿。同时,通过政策扶持,对促进哈市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以及创建宜居城市、打造“冰城夏都”城市品牌起到重要作用。(记者 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