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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28号(工交邮电类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3  浏览次数:794
核心提示:李秉荣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和加强稀土镍氢电池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中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交通运输部,现答
李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和加强稀土镍氢电池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中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镍氢动力电池同锂电池一样当成重点支持、将稀土镍氢动力电池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目申报指南的建议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其技术水平的进步直接影响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前景。科技部表示,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应用,“十五”以来,先后启动了“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电动汽车重点科技专项”和“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等国家科技研发专项,确立“纯电驱动”技术发展战略,按照“三纵三横”(三纵: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电池、电机、电控)研发布局,重点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电动汽车整车关键技术和商业化瓶颈。其中动力电池作为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从基础研究、关键材料技术、模组及系统集成技术、回收利用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全链条研发部署。经过近二十年科技攻关,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国动力电池关键材料技术进步加快,动力电池性能指标稳步提升,单体、电池包、管理系统等的低温性能、安全技术研究全面推进,电池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成本大幅下降,基本上满足了产业化和市场需求,并在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机制下的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中得到市场检验,为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对包括镍氢电池在内的动力电池技术研发进行了重点部署,在国家科技研发项目引领下,我国镍氢动力电池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并在当时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未取得突破情况下,在混合动力车型上进行了充分应用验证。“十二五”期间,由山东理工大学牵头的863计划“高性能镍氢动力电容电池及电动汽车应用考核”课题,对镍氢动力电池技术发展路线开展了延续性应用研究。经过三个五年计划持续的研发部署和考核应用,目前镍氢动力电池技术已成熟,可通过市场化来加强其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十三五”开始,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从基础科学到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示范应用全链条一体化部署。科技部将通过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组织实施,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加强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推动我国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对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进行鼓励和支持,一是在顶层设计方面,2017年4月,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引导行业优势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培育零部件平台研发、先进制造和信息化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等平台作用,开展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二是在标准体系方面,2012年,组织编制了《电动汽车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将动力电池及系统列为标准制定的重点领域,开展了动力电池型号、规格、尺寸、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编码、通讯协议等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三是在建立研发平台方面,2016年5月,批复由国联研究院牵头组建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聚焦关键材料、动力电池及系统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包括电容型镍氢动力电池在内的动力电池技术突破。目前,创新中心已完成比能量300-320Wh/Kg单体动力电池研制定型,预计2020年实现产业化,正在开展比能量350Wh/Kg单体动力电池研制。四是在回收利用方面,高度重视并积极在产业发展初期做好“未雨绸缪”,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完成了管理制度顶层设计,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产业链各环节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
二、关于将稀土镍氢动力电池列入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配载标准之内的建议。
稀土镍氢电池材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高功率型宽温动力电池材料,其功率密度高达400-1200W/kg,大功率充放电能力强;其适用工作温度范围为-45-60°C,比传统锂离子电池-20-55°C的工作温度范围宽;同时,稀土镍氢电池采用无机电解液,与采用有机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相比,安全性相对更高。镍氢电池材料高功率、宽适用温度和高安全性的特点,使其在油电混合型汽车和特种装备启动电源等场合已获得了应用。但是镍氢电池材料的比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和电池制造成本等方面与锂电池材料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好联盟和创新中心作用,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提高稀土镍氢电池材料的比能量密度。目前稀土镍氢电池材料比能量密度为50-80Wh/kg,比锂离子电池材料230-260 Wh/kg的比能量密度低,急需大幅提高稀土镍氢电池材料比能量密度。二是提升稀土镍氢电池材料的循环寿命。现有稀土镍氢电池材料室温100%放电循环寿命可达1500次,但比锂离子电池3000次的循环寿命还有差距。三是降低电池制造成本。当前稀土镍氢单体电池成本约3-6元/Wh,比锂离子单体电池0.8-1.0元/Wh的成本高。
交通运输部表示,交通运输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始终把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作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交政研发〔2017〕186号)等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鼓励各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使用。交通运输部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运行规则,努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买、运营、维护、电池回收的全寿命成本,激发企业积极性,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应用。
三、关于稀土镍氢电池和锂电池两种动力电池分门分类型制定检测标准
我国动力电池标准根据对镍氢电池的适用性,可分为镍氢电池专项标准、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同时适用的标准以及锂离子电池专项但镍氢电池可参考借鉴的标准三大类。一是镍氢电池专项标准。QC/T 744-2006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标准规定了镍氢电池单体和模块的电性能、安全性、循环寿命要求并提出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二是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同时适用的标准。现有的动力电池标准体系中,对于电池单体的要求会依据镍氢电池特性提出与锂电池的差异性要求。现行有效的电池包和系统的标准是从电动汽车的应用角度出发,不区分具体的材料体系差异,对电池包和系统提出具有通用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因此现有的电池包和系统的标准对镍氢电池都适用,试验方法和要求一致。最新制定的GB《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在现有标准体系的基础上,依据镍氢电池单体水性电解液沸点低于100℃,对单体加热实验方法与锂离子电池进行了区分,依据镍氢电池电解液不可燃的特性,豁免了镍氢电池包和系统外部火烧和热扩散试验的要求。除上述区分外,镍氢电池与锂离子电池等同要求。同时对于镍氢电池的电性能和循环寿命的要求,随着对前期标准发布实施效果的评估,也总结分析了其中不适用的条款,如过放电、过充电等,后续将研究制定新的镍氢电池专项国标。三是锂离子电池专项且镍氢电池可参考借鉴的标准。2017年发布了GB/T 3401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电池单体尺寸主要依据电动汽车市场占比情况而定,因此没有涵盖镍氢电池单体的典型尺寸,对于镍氢电池不能直接适用;但电池模块和电池包标准箱的规格尺寸,代表了整车典型的空间布局特性,对镍氢电池成组形成模块和电池包均有参考意义。考虑到镍氢电池在市场上的典型代表性,今后标准修订也考虑加入代表性的镍氢电池单体尺寸。总体来看,现有的动力电池标准体系能够全面适用于镍氢电池和相关部件的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并且随着标准体系的修订完善,对镍氢电池的要求更趋于完备和合理化。
感谢您对汽车工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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