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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752
核心提示: 近日,我省出台《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幅减少主要大气
 近日,我省出台《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6%;PM2.5未达标设区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明年7月起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15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要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明年之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落实国家关于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措施。

  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的完成,《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区域产业调整,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强散煤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对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强化了考核问责有关内容。明确规定,要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不合格的市,由省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省级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并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取消其获得有关国家级生态文明荣誉称号。

  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市县,由上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关键词: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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