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会同装备工业司,在北京市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座谈会,研究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北京市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行业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主持。
会上,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会人员介绍了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情况,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就下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力在会议总结中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已起草完成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了相关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信息系统。他强调,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鼓励和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加强紧密协作,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动探索经济性强、多样化、可复制的回收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