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我市下达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3738.61万元,其中私人消费者领域车辆838辆896.5万元,公共服务领域车辆1343辆2842.11万元。
本次下达的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包含我市本级财政补贴资金以及由地方财政统筹使用的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照《2017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执行,其中: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既定标准进行全额补贴,每人享受购置补贴的车辆不超过1辆;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各类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既定补贴标准乘以补贴系数,享受购置补贴的车辆数量不限。
自2014年列入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公共服务领域、私人领域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推广数量再创新高。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641辆。其中:2014-2016年全市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分别为1329辆、777辆、795辆;2017年全市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385辆,是自2014年以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多的一年,推广数量位居全省第5位(南京、苏州、无锡、南通位列前四);2018年1-6月,全市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355辆,推广数量再创新高,位居全省第一。
(二)扶持推广应用新模式。积极探索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新模式。一是支持环球车享等公司在常州地区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目前,环球车享已在我市建立了205个服务站点,建设充电桩1100多个,投入运营的新能源乘用车达到610辆;永安行借助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投建的充电设施,投入运营新能源乘用车200辆;二是开展新能源物流车产品推介会,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车辆生产企业与我市物流企业现场签约协议租赁新能源物流车400多辆。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实行,加快了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促进了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我市发展绿色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